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提高学院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
会规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规范制度》。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则
1.目的与宗旨:本制度旨在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术创新,提高学术水平,维护学术公平、公正和独立,为学院师生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及参与学院学术活动的相关人员。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1.组织架构: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术工作的最高权威机构,负责审议教学、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对教学、科研项目、活动、成果进行审查,提出结论性意见;
审定学术带头人、优秀“双师型”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能力及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主持院内重大学术活动;审查各层次科研项目;参与学院专业建设、学术梯队培
养等有关工作。
2.成员资格: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热心学术事务,能够履行职责。
3.职责与权利:
(1)审议和制定学院学术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
(2)指导和监督学校学术事务,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
(3)评定学校各类学术成果,包括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等。
(4)指导和协调各学科委员会的工作。
(5)维护学术公平和公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三、学术规范
1.论文发表:鼓励学术委员会成员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但需遵循学术诚信原则,杜绝抄袭、剽窃等行为。
2.科研项目管理:成员应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申报,遵守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研究的公正、公平、公开。
3.经费使用:成员应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严禁挪用、侵占经费等行为。
4.学术道德:维护学术道德,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伪造数据、篡改实验结果等。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制度落实与监督
1.监督检查: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2.绩效考核:对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学术成果进行定期考核,并对优秀成果予以奖励,以激励成员积极投入学术研究工作。对不遵守学术规范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处
罚。
3.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积极听取和吸纳全院师生对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
五、附则
解释权:本制度由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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